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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议成立“7·24”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责任编辑:当雄县政府办 来源:当雄县安委会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724,上午1040分,中交三公局国道109那拉段控制性工程KZTJ-1标段1号隧道2号洞内发生石头掉落现象,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建议县人民政府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组成的县“7·24”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必要情况聘请专家参与,依法对此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妥否,请批复。

附件:拟成立县“7·24”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当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724


当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724

附件:

拟成立县“7·24”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长:扎西曲觉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巴桑云旦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张志强县公安局

洛桑益西县应急管理局

       张卫东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局

贡觉次仁县监察委员会

          杰 县总工会

           扎西顿珠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