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目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全县卫生、人口和计生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地方服务标准。负责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3.贯彻执行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基层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牧区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
4.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较重疾病、地方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的扩散及蔓延。
5.监督指导传染病所在地的环境、放射、劳动和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6.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中医药、藏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快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7.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当雄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老年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9.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
10.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员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1.75万元,同比减少618.35万元,下降14.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21.75万元,同比减少618.35万元,下降14.04%。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性支出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502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7.66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48.74%;商品和服务支出94.65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1.88%,项目支出预算2479.45万元,占预算拨款总额的49.37%。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基本工资374.22万元,津贴补贴1102.55万元,奖金123.06万元,五险一金77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53万元,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9.7万元,邮电费4.85万元,差旅费4.85万元,维修(护)费4.85万元,接待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2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2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3.96%;接待费4.38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3.95%。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预算。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基本工资374.22万元,津贴补贴1102.55万元,奖金123.06万元,五险一金77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53万元,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9.7万元,邮电费4.85万元,差旅费4.85万元,维修(护)费4.85万元,接待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对2021年41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479.45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