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1-08-16 14:31 | 来源:当雄县政府新闻网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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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高质量完成当雄县2021年度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工作,7月26日至8月5日,由当雄县生态文明办牵头,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会同第三方常州大学专家组对全县8个乡(镇)及29个行政村(居)的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现场指导检查。
工作组首先对各乡(镇)、村(居)的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相应指标进行了现场指导,强调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后期现场考核内容。其次采用座谈交流、现场检查、拍照录像、提出反馈意见等方式,重点检查各乡(镇)、村(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资料准备情况。
通过现场指导及检查,工作组发现全县8个乡(镇)、29个村(居)存在生态文明制度未上墙、宣传栏缺失等共性问题及村民房屋前建筑材料堆放杂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卫生不整洁等个性问题。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求各乡(镇)及村(居)及时进行整改。
此次现场指导和检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的意义,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的路径,增强了各乡(镇)、村(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信心,为今年顺利通过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居)创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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