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2-12-12 15:38 | 来源:当雄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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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的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严防基本草原乱审乱批、乱占乱用现象发生,扎实有效推进我县草原生态和草地畜牧业持续协调发展,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现将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数据进行公告。
我县草原总面积为731311.08公顷,划定为基本草原面积为597540.92公顷,占比为81.71%。其中重要放牧场面积347025.93公顷,占58.08%;割草地面积3605.11公顷,占0.60%;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面积703.79公顷,占0.12%;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面积227172.29公顷,占38.02%;自治区结合实际确定的应作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面积19033.80公顷,占3.19%。
特此公告。
当雄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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