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18-07-13 10:39 | 来源:当雄县教体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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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招生秩序,努力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拉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学前、小学招生和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8年秋季总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立 坤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 县教体局副局长
次仁白姆 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次仁白吉 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成 员: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次仁白姆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1)成立2018年秋季学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立 坤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次仁白吉 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成 员:各小学校长
王 富 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心幼儿园,由次仁白吉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学前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2)成立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立 坤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各小学校长
达 瓦 县教体局基教办主任
扎 平 县教体局教研室教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基教办,由达瓦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3)成立年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立 坤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 县教体局副局长
拉 布 县中学校长
成 员:各小学校长
边 珠 县教体局统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学,由拉布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具体工作相关事务。
二、招生对象
学前幼儿招生对象:实行城镇、乡村学前三年学前招幼计划。年龄段位为4岁、5岁、6岁。
小学招生对象:实行年满7周岁入学。
三、招生时间:
(1)学前、小学招生必须在年8月11日完成。学前幼儿、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于年8月13日完成报到入学工作。
(2)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时间由当雄县中学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学籍登记制度。要求学籍准确无误。
(2)小学一年级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或中途辍学的问题。学校要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和未到校情况报所在地乡(镇)政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将学生劝返回校。
(3)各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人数必须要达到100%。初中一年级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或中途辍学的问题。当雄县中学要当天将学生基本信息和未到校情况报当雄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协调乡(镇)政府将学生劝返回校。
当雄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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