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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学前、小学招生和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招生工作的通知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18-07-13 10:39   来源:当雄县教体局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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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招生秩序,努力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拉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学前、小学招生和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8年秋季总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县教体局副局长

      次仁白姆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次仁白吉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员: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次仁白姆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1)成立2018年秋季学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次仁白吉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员:各小学校长

            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心幼儿园,由次仁白吉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学前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2)成立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县教体局副局长

员:各小学校长

   县教体局基教办主任

   县教体局教研室教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基教办,由达瓦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具体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务。

(3)成立年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洛桑卓嘎县教体局副局长

            县中学校长

员:各小学校长

            县教体局统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学,由拉布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制定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具体工作相关事务。

二、招生对象

学前幼儿招生对象:实行城镇、乡村学前三年学前招幼计划。年龄段位为4岁、5岁、6岁。

小学招生对象:实行年满7周岁入学。

三、招生时间:

(1)学前、小学招生必须在年8月11日完成。学前幼儿、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于年8月13日完成报到入学工作。

(2)初中一年级整班移交时间由当雄县中学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学籍登记制度。要求学籍准确无误。

(2)小学一年级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或中途辍学的问题。学校要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和未到校情况报所在地乡(镇)政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将学生劝返回校。

(3)各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人数必须要达到100%。初中一年级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或中途辍学的问题。当雄县中学要当天将学生基本信息和未到校情况报当雄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协调乡(镇)政府将学生劝返回校。

 当雄县教育体育局

20187月13日

责任编辑:当雄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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