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2018年6月10日 星期五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当雄县牦牛绒毛分梳工厂建设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1-12-08 17:15   来源:当雄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当雄县牦牛绒毛分梳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的方式和途径

①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众意见表

全本链接见附件1

②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公众可在建设单位办公室环评单位查阅送审版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

1)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项目用地施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公众意见网络连接

见本页附件2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亦或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信息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①信件:当曲卡镇当曲河西路7号(收),邮编851500

②邮件:lsdxxmj@126.com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次旺,联系电话13989997815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杨文龙,联系电话1875075668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126日至20211217日。

附件:

附件1当雄县牦牛绒毛分梳工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次旺
附件1当雄县牦牛绒毛分梳工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1当雄县牦牛绒毛分梳工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