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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2:24   来源:当雄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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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雄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当雄县外事办公室、当雄县信访局、当雄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会议和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

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

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当雄县人民政府、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工作报告。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当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请示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的接待及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公务接待任务;负责外事有关工作。

(四)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建议,报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五)督促检查当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当雄县人民政府公文、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区、市人大代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和区、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指导当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工作并承办答复工作建议、提案的落实。

(七)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当雄县地方志编纂的审核、指导工作以及当雄县人民政府的后勤服务管理、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当雄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当雄县人民政府与当雄县委、县人大、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

(九)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公共财产管理、公务用车、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同时,依据相关政策,认真做好群众来访的思想疏导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党政一把手接访下访制度,协助当雄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同时,依据相关政策,认真做好群众来访的思想疏导工作。

十四负责向当雄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问题的建议。

(十五)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拉萨市信访局和当雄县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省(区、市)、地(市)、县(市、区)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县直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十六)负责全县信访信息汇总分析和宣传发布工作,推动全县信访交流信息化建设。总结全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县直部门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处理本县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十八)负责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好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十九)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五条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当雄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当雄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当雄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八)负责政府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实施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负责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负责县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全县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当雄县政府机关大院政府主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联系方式:0891-6112125

责任编辑:当雄县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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