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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普法办关于2026年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6-04-14 10:30   来源:当雄司法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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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2026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九五”普法规划要求,贴合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当雄县普法办现就2026年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26万元。

3.项目内容:本项目旨在通过差异化采购藏汉双语普法宣传品,精准覆盖企业、青少年、农牧民、宗教教职人员等群体,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包括普法进企业、进牧区、进寺庙、进学校宣传册、普法笔记本、法治生活必需品(保暖手套、围裙)等实物宣传品的设计、印制、配送等服务,宣传品需全部采用藏汉双语制作,确保语言规范、印制质量达标。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藏汉双语专业印制资质和丰富的相关制作经验,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采购项目总经费预算按项目采购内容自行核算,需按不同群体宣传品单独列明分项报价。

2.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团队成员资质证明、藏汉双语印制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

3.项目方案: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品设计费、印制费、材料费、藏汉双语翻译费、配送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方案中需明确宣传品制作标准、交付时间、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等内容。

4.其他资料:如过往藏汉双语宣传品制作案例、样品、荣誉证书、合作协议等。

5.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并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可到现场或电话咨询。

四、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止。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和邮寄提交

现场提交: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73号当雄县司法局办公室

邮寄提交: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73号当雄县司法局普法办

3.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 0891-6112560  18089917451

五、评审与确定

1.我单位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采购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合理性、项目方案完整性与可行性、藏汉双语制作资质与业绩、产品质量保障、服务配送能力等。

2.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恶意低价或存在重大缺漏的报价视为无效。

3.采购比选表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下载下方二维码,填写采购报价表。报价应为一次性最终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用、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协商解决。

3.本次公告解释权归当雄县司法局所有。

责任编辑:廖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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