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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5-09-15 17:10   来源:当雄县公安局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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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公开时限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1 基础信息 机构职能 机关简介 公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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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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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人信息 公安机关局党委班子及各部门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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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应关切 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辟谣信息 公安局政务新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 实时更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 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扎西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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