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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19-10-10 17:42   来源:司法局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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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当雄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司法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当雄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当雄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乡(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工作协调。

4.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章的清理、备案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开展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及管理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参与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2.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当雄县司法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1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9万元,较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3倍;支出27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25万元,增长93.09%;年末结转56.75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9万元,较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3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所建设等事务。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27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25万元,增长93.09%。增加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所建设等事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2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1万元,占支出的58.92%;项目支出111.84万元,占支出的41.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支出272.25万元,基本支出16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11万元,占支出的44.85%,日常公用经费38.3万元,占支出的14.07%;项目支出111.8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111.84万元,占支出的41.0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56.75万元,占支出的20.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49.2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7.4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4.6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4.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6.11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6.67

6.6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0.32

0.32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6

6

        (2)公务接待的人数

60

60

3.公务用车经费

6.35

6.3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5

6.3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

1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6.67万元,较上年增加2.67万元,增长66.75%。增加主要为赴拉萨因公出行、下村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32万元。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当雄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当雄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2018年我单位立足实际,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按照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工作当中对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结果运用均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项目部门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向项目评价组提供自评报告。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编制预算到申请年度预算追加,按照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绩效表,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等。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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