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10-08 12:51 |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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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六、 资产情况表
七、 机构人员情况表
八、 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拟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统计和信息分析等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县各景区、景点的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的开发指导工作;负责旅游资源普查。指导、规范风景区和景点经营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负责全县旅游市场检查,负责处理县内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和协助跨县(区)的旅游投诉案件。协调旅游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五)承担旅游交流、宣传促销。承担县域内特色旅游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责任,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全县文艺事业及文艺创作,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
(八)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和娱乐场所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指导、管理文物市场、音像市场以及文化用品市场。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普查、保护工作,承办文物单位和文化遗产的申报、公布工作,负责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
(十一)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编制人数6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6名),在职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3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3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06.20万元。
3、2023年度总支出1,60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37万元、项目支出1,030.83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1,606.2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3年支出总计为1,606.20万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4.23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496.6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84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100.11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748.09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7.64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6.26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73.40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84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3.84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72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81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9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24万元。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30.0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78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3年度支出1,606.20万元,其中:
1、工资和福利支出615.21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91.20万元、津贴330.98万元、奖金3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1万元,住房公积金28.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1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8.09万元,其中:办公费191.63万元、印刷费11.89万元、手续费14.26万元、电费20.53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2.08万元、专用材料费3.45万元、委托业务费33.79万元、工会经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3.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98万元、奖励金17.7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5.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6万元。
4、资本性支出7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64.70万元、大型修缮5.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6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3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当雄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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