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10-08 12:30 |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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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六、 资产情况表
七、 机构人员情况表
八、 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拟订全县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草场、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编制人数6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在职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3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3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306.62万元。
3、2023年度总支出19,30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92万元、项目支出18,836.7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19,306.62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3年支出总计为19,306.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7.49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6.7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5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72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82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65.65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9.72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51.00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111.5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928.81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4,447.74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75.0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3,590.55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135.43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219.86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1,285.76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49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支持农村金融机构(项)2.89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3,894.30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302.43万元。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0.14万元。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33.89万元。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179.40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66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3年度支出19,306.62万元,其中:
1、工资和福利支出723.10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164.58万元、津贴18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8万元,住房公积金32.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5.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4.2万元,其中:办公费14.69万元、印刷费2.43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护)费3.2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84万元、委托业务费37.76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89.1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5.61万元、医疗费补助2.1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492.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4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325.1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22.7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302.43万元。
5、资本性支出4,594.8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578.7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254.22万元、物资储备74.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7.04万元。
6、对企业补助580.13万元,其中:费用补贴580.13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当雄县交通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3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当雄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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