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5-10-20 23:43 |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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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机构人员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提升和巩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寺庙正常秩序和稳定,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
2、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3、制定政治学习、法治文化、文化学习、清规戒律学习计划,让僧人掌握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寺规戒律,寺管会认真贯彻落实利寺惠僧相关政策,让广大僧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心关怀。
4、加强寺庙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明确防火防盗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保护文化遗产,对消防器材、防盗设施检查和维护,对文物登记造册建档、备案。
5、严格执行财税监管制度,寺管会定期监督检查寺庙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寺庙财务收支情况明,做好寺庙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定期对广大僧众进行寺庙财务公开,监督和管理好寺庙收支情况。
6、加强勤杂人员的管理,严格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招收新的勤杂人员,治安科要经常对治保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治保意识。
7、监督指导正常宗教活动,正常的大型宗教活动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审批程序报批,不许有新花样,不准接受境外捐赠的不法资金。
8、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寺庙各项维稳机制、制定好应急处突预案,做到重大敏感节点的寺庙维稳工作。
二、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编制人数10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2024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单位)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 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64.30万元,较上年增加213.69万元,增长85.26%;总支出464.30万元,较上年增加213.69万元,增长85.26%。其中:基本支出360.50万元、项目支出103.8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30万元。较上年增加213.69万元,增长85.26%,主要原因为:例2024年我管委会干部职工调整后增加了基本收入,同时新增加了寺庙围墙维修项目款加大了资金下达量。
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4年支出总计为464.3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3.04万元,占0.65%。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0.73万元,占49.69%。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5万元,占1.52%。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机关服务(项)7.17万元,占1.54%。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89.57万元,占19.29%。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8.85万元,占8.3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55万元,占7.87%。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67万元,占4.02%。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7万元,占0.98%。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09万元,占6.05%。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4年度支出464.30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353.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86万元,增长53.99%。(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72.56万元,占20.54%。津贴172.24万元,占48.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5万元,占10.3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9万元,占4.9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7万元,占1.2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万元,占0.65%。住房公积金28.09万元,占7.95%)。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24%。(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6.78万元,占33.27%。印刷费0.97万元,占4.76%。手续费0万元,占0%。水费0万元,占0%。电费0万元,占0%。邮电费0.12万元,占0.58%。取暖费0万元,占0%。差旅费2.56万元,占12.56%。维修维护0.80万元,占3.93%。租赁费0万元,占0%。委托业务费0万元,占0%。工会经费3.04万元,占14.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万元,占29.98%)。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医疗费补助1.08万元,占100%。奖励金0万元,占0%)。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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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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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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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4 |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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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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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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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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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8.16 |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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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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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16 |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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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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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接待费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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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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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境)外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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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1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2.4%,其主要原因为(因出差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我管委会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人,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15万元,减少2.4%,其主要原因为(因出差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24年我管委会无接待,故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末存量信息资产总值350.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4.75万元,房屋原值302.47万元。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共有车辆1辆,原值33万元,其中执法执勤车辆0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及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实行绩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当雄县羊八井寺管委会无政府债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数据说明:此次决算数据只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存在极小误差,不影响公开真实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档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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