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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当雄县财政局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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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当雄县林业和草原局、当雄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实施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参与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

2.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审核工作。

3.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4.监督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县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性措施和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建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设及申报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

5.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或上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解决辖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监督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

7.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承办当雄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1.49万元,同比增加3107.13万元,增长19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61.49万元,同比增加3107.13万元,增长199.9%。增加主要原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466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49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35%;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项目支出预算4645万元,占预算拨款总额的99.65%。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办公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预算。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办公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对2021年2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645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