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当雄县人社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和来吉隆工作的外国专家与港澳台专家;指导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雄县人社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人社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人社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人社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7.3万元。
2、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233.21万元。
3、2021年度总支出35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15万元、项目支出1540.35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3233.2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1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35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1年支出总计为3560.5万元,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39.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9.1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机关运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0.14万元。
2、就业补助支出2409.97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贴85.9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189.33万元、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34.68万元。
3、死亡抚恤支出169.47万元。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1.3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万元。
6、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5万元。
7、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4.86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1年度支出3560.51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2007.22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178.12万元、津贴16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23.73万元,住房公积金23.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7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3.87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22.06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82.19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取暖费3.84万元、差旅费0.17万元、维修维护0.76万元、接待费0万元、租赁费0.6万元、培训费795.72万元、劳务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1万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43.73万元,其中:抚恤金169.47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74.26万元
4、对企业补助支出255.69万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255.69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财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1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