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卫健委(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卫健委(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六、 资产情况表
七、 机构人员情况表
八、 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卫健委(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第一部分
当雄县卫健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全县卫生、人口和计生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地方服务标准。负责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三)贯彻执行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基层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牧区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
(四)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较重疾病、地方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的扩散及蔓延。
(五)监督指导传染病所在地的环境、放射、劳动和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中医药、藏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快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当雄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老年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
(十)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雄县卫健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卫健委(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卫健委(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员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人社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人社局(单位)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66.89万元;
2、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318.01万元。
3、2021年度总支出6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90万元、项目支出3256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3233.2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311.36万元、其他支出6.65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1年支出总计为4318万元,1、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534.5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机关运行)
2、公立医院指出2221万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6.3万元
4、公共卫生718.9万元
5、计划生育服务15.50万元
6、医疗救助228.8万元
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76.28万元
8、其他支出6.65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1年度支出6584.9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3239.22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860.21万元、津贴1432.47万元、奖金76.2万元、伙食补助类29.44万元、绩效工资35.31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344.36万元,住房公积金187.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4.17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714.52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37.76万元、印刷费44.2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56.06万元、邮电费8.11万元、取暖费5.74万元、差旅费8.77万元、维修维护20.84万元、接待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42.39万元、劳务费8.35万元、委托业务费82.17万元、专用材料费340.86万元、专用燃料费9.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84万元。
10、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90.5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342.42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8.14万元
1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46.7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141.22办公设备购置8.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15.3万元、基础设施5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6万元
12、资本性支出393.8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1.8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32.05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财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1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