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及党员统计相关工作。
(二)承担县委、人大、政府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安排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内民主建设。
(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拉萨市委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五)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职位分类、登记、考核、纪律、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公务员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党员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县级领导请休假审核上报和科级干部请休假审批工作。
(七)负责科员以下(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人员的调配,提出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人员调配建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人大、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乡(镇)党委、人大工作人员和县级干部工资审核上报。
(九)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拉萨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当雄县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
(十二)完善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
(十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人大、政府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乡(镇)机构编制。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核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党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当雄县委、县政府对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老干部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组织实施离(退)休干部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十九)组织对离(退)休干部探访和慰问活动,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组织老干部体检。协助有关单位处理退休干部病故的善后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老干部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检查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工作,负责老干部组织接待工作。
(二十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公务员登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二十三)完成当雄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单位):内设1个机构。
2、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单位):编制人数5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单位)2022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单位)2022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2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525.85万元。
3、2022年度总支出552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3万元、项目支出5173.83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552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8.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21万元,农林水支出81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4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2年支出总计为5525.85万元,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3.6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64万元;组织事务3684.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6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8.27万元、机关服务75.14万元、公务员事务1289.91。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0.55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0.55万元。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87.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5.5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万元;就业补助201.28万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1.28万元;社会福利16.56万元,其中:老年福利16.56万元。。
4、公共卫生58.11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99.21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816.16万元,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61.03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55.13万元。
6、住房改革支出26.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6.54万元。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2年度支出5525.85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1720.91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73.86万元、津贴9.05万元、奖金190.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69万元,住房公积金26.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1.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4.97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32.54万元、印刷费8.26万元、邮电费0.69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60.97万元、劳务费365.16万元、福利费1247.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069.97万元,抚恤金0.2万元、生活补助1541.41万元、医疗费补助9.1万元、奖励金62.2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94.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01万元。
五、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2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当雄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