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宁中乡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为:党群综合办、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务室、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提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的命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2.对本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制定全乡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规划;依照法律和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全乡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维护社会秩序,不断改善社会、经济环境,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调减。
3.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事业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4.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搞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重建设好村党支部,做好农村政治思想方面的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制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
5.领导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和振兴乡域经济;抓好农村工作和村委会建设,发展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业、乡乡企业和第三产业,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支持引导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
6.讨论决定全乡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宜,监督乡政府的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全乡人民服务;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企业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7.抓好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当雄县人民宁中乡编制63名,实有人数75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96万元,同比增加139.59万元,增长6.4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89.96万元,同比增加139.59万元,增长6.49%。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总额为2152.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54.26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95.41%;商品和服务支出87.38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4.06%。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基本工资293.25万元,津贴补贴1099.4万元,奖金115.11万元,五险一金526.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3万元,办公费19.9万元,印刷费6.3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护)费3.15万元,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44万元,增长6.78%;接待费2.8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18万元,增长6.77%。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预算。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办公费19.9万元,印刷费6.3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护)费3.15万元,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对2024年4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38.33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