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六、 资产情况表
七、 机构人员情况表
八、 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本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本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本县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本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县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下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本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当雄特点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本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本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本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建立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和城市内涝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县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防灾职责。
(6)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本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公安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经营(批发)许可证发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燃放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4.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编制人数5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029.01万元。
3、2023年度总支出1,02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2万元、项目支出784.19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1,029.01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3年支出总计为1,029.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3.28万元。
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562.8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41.1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2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9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9.41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94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6.56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9.73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17.83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3年度支出1,029.01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262.99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20.63万元、津贴136.16万元、奖金1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5万元,住房公积金2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4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5.03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21.72万元、印刷费8.52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水费13.98万元、电费10.44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0.28万元,培训费1.23万元、专用材料费53.62万元、专用燃料费4.48万元、委托业务费29.87万元、工会经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88万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79.57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95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76.61万元。
4、资本性支出251.4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5.63万元、大型修缮5.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0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当雄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3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当雄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