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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当雄县财政局拉珍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六、资产情况表

七、机构人员情况表

八、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

(三)负责提出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检测和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信息化工程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六)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八)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之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

(十)协调处理商务经济纠纷;承担市商务局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协助工作及相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工作;指导协调本县有关企业参加区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商贸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制定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市场规划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各级各类市场、启动牧区市场,负责牧区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并实施规划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垄断的政策,建立健全区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我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吸收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宏观指导和承办我县举办的涉及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各类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商务活动。

(十五)完成当雄县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编制人数5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2023年度决算表

2023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单位)2023年

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0万元;

2、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86.46万元。

32023年度总支出6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5万元、项目支出354.5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收入指标686.46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3年支出总计为686.4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92.8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4.5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7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6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4万元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49.24万元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项)255.86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04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3年度支出686.46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316.31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73.86万元、津贴159.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7万元,住房公积金27.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1.02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6.05万元、印刷费0.8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取暖费3.54万元、差旅费10.85万元、租赁费255.86万元、工会经费4.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26万元。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44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98万元、奖励金1.46万元。

4、对企业补助支出55.68万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55.68万元、

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后勤统一管理),2023年该部门力行勤俭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当雄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对企业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