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
5、进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
6、做好风景名社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7、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个行政机构,下设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55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1)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8.56万元,比上年减少83.08万元,下降33.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预算168.56万元,比上年减少83.08万元,下降33.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减少。)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7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2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资金0.7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纳木错宣传经费 |
0.70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进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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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