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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当雄县财政局拉珍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当雄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当雄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发展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工作。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调查制度,核算本县国内生产总值、农牧民人均收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7.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各项统计调查活动。

8.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当雄县统计局1个行政机构,下设当雄县统计局局长办公室和副局长办公室。

部门预算构成

当雄县统计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53当雄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1)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5.38万元,比上年增加50.59万元,上涨15.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预算385.38万元,比上年增加50.59万元,上涨15.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46万元,比上年增加0.81万元,上涨22.19%,主要原因是:出差增加,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比上年增多0.72万元,上涨22.22%,主要原因是:出差增多,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增多。)比上年增加0.72万元,上涨22.22%,主要原因是:出差增多,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上涨19.5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多。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91万元,上涨52.79%,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00平方米,车辆1辆,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无。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资金14.0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统计事业单位业务经费

7.00

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乡镇内网建设,实现内外网隔离,确保统计数据上报规范化,确保统计数据信息资源和运行环境的安全:减轻基层负担,实现乡镇内网全覆盖,各乡镇均能达到统计上报一次登录、一站式办理统计业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