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当雄县纳木湖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机构人员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当雄县纳木湖乡(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督察督办、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保密纪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 当雄县纳木湖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纳木湖乡(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部门机构设置。
1、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编制人数56人(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人数56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2024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纳木湖乡(单位)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 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123.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5.46万元,增长79.43%;总支出4123.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5.46万元,增长79.43%。其中:基本支出2148.35万元、项目支出1975.2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3.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5.46万元,增长79.43%,主要原因为:我乡增加了四化改造工程及微压氧仓等项目。
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4年支出总计为4123.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03.52万元,占38.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万元,占0.48%, 机关服务(项)39.98万元,占0.96%。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工会事务(项)25.49万元,占0.61%。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1.42万元,占2.7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90.46万元,占4.62%。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1.7万元,占0.0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36.74万元,占5.7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5.44万元,占0.13%。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5万元,占0.04%。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7.56万元,占2.61%。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31万元,占0.3%。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68万元,占0.65%。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76.83万元,占35.81%。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85.58万元,占2.08%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95万元,占0.07%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39.4万元,占0.95%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6.05万元,占3.3%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4年度支出4123.62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2110.8万元,较上年增加335.91万元,增长15.91%。(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364.12万元,占8.83%。津贴1074.9万元,占26.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47万元,占5.7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7万元,占2.5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8万元,占0.6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24万元,占0.59%。住房公积金136.05万元,占3.31%)。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2.46万元,较上年增加105.6万元,增长10.00%。(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167.7万元,占52%。邮电费1.35万元,占0.42%。差旅2.53万元,占0.79%。维修维护2.61万元,占0.81%。工会经费25.49万元,占7.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占4.81%)。劳务费45.54万元,占14.12%。其他商品和服务59.25万元,占18.38%。专用燃料2.49万元,占0.77%。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0.12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万元,增长10.00%。(其中救济费6.94万元,占34.49%.医疗费补助13.18万元,占65.51%)。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纳木湖镇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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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纳木湖乡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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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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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52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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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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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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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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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0.52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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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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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52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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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
2.5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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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接待费 |
2.5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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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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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境)外接待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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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纳木湖乡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5万元,较上年增加3.09万元,增长0.12%,其主要原因为因出差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我乡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人,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较上年增加3.09万元,增长0.12%,其主要原因为因出差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24年我局无接待,故没有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末存量信息资产总值262.5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97.64万元,房屋原值188.18万元。当雄县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原值254.7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及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实行绩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当雄县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当雄县纳木湖镇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当雄县纳木湖镇无政府债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数据说明:此次决算数据只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存在极小误差,不影响公开真实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档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