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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拉珍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当雄县人社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当雄县人社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当雄县人社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机构人员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当雄县人社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当雄县人社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雄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当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

第三条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规范,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上报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宏观调控政策,调节企业收入分配。监督指导用人单位执行本市最低工资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申报、工资基金的管理;指导各单位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休假审批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勤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调配工作(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调解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协调劳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维权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定立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内交流与合作,对研究成果推广应用。

(十一)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本规定由当雄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当雄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当雄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编制人数5人(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人 25人。

第二部分

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4年度决算表

124001-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统计报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316.42万元,较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9.25%;总支出5316.42万元,较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9.25%。其中:基本支出574.81万元、项目支出4741.6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6.42万元。较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为:今年全县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资金和抚恤金年底资金不够未兑现

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4年支出总计为5316.4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及工会事务8.83万元,占0.16%

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运行473.93万元,占8.9%

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6.93万元,占11.63%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综合管理业务3.96万元,占0.07%

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劳动保障监察1.25万元,占0.02%

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就业管理事务195.36万元,占3.67%

7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事务121.42万元,占2.28%

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4.77万元,占0.27%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7.17万元,占7.28%

10、就业创业补贴支出2486.39万元,占46.76%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11万元,占0.43%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04万元,占0.56%

13、对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补助287.58万元,占5.4%

14、死亡抚恤支出151.37万元,占2.84%

15、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74.34万元,占12.67%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4年度支出1046.83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459.42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长10.00%。(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231.43万元,占22.11%。津贴207.09万元,占19.78%。奖金:20.91万元,占2.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0万元,占3.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5万元,占1.6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8万元,占0.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4万元,占0.17%。住房公积金30.04万元,占2.87%职业年金虚账做实保险缴费469.68万元,占44.87%。其他工资福利26.41万元,占2.5%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4.13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10.00%。(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11.1万元,占1.41%。印刷费1.4万元,占0.18%。邮电费1.97万元,占0.25%。差旅费1.49万元,占0.19%。维修维护0.05万元,占0.1%。租赁费0.64万元,占0.08%。委托业务费88.4万元,占11.27%。工会经费8.83万元,占1.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占0.43%.培训费支出211.67万元,占26.99%.劳务费419.21万元,占53.46%。其他交通费35.97万元占4.58%,。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470.69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10.00%(其中医疗费补助2.52万元,占0.08%。奖励金1317.07万元,占37.95%.抚恤151.37万元,占4.36%生活补助51.1万元,占1.47%.代缴养老982.07、占28.2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支出966.55万元,占27.85%

4、基础设施支出14.77万元,占100%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人社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当雄县人社局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04

3.41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04

3.41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4

3.41

3.公务接待费

0.63

0

1)国内接待费

其中:外事接待费

2)国(境)外接待费

当雄县人社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1万元,较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0.87%,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出差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我局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人,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0.90%,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出差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24年我局无接待,故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资产总值233.6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6.83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净值35.86万元,其他应收净额130.98万元。当雄县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0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及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实行绩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当雄县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当雄县人社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当雄县人社局无政府债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数据说明:此次决算数据只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存在极小误差,不影响公开真实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档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