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机构人员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旅游工
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拟订全县旅游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游行
业统计和信息分析等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县各景区、景点的旅游发展规划,负
责全县旅游景区(点)的开发指导工作;负责旅游资源普查。
指导、规范风景区和景点经营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负责全县旅游市场检查,负责处理县内重大旅游
投诉案件和协助跨县(区)的旅游投诉案件。协调旅游应急
救援有关工作。
(五)承担旅游交流、宣传促销。承担县城内特色旅游
的相关协调工作。
(一)拟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旅游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推进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旅游与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当雄旅游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交流合作。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四)统筹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全县公共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配置。
(五)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建设,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优化旅游产业和产品结构。推进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七)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旅游市场发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九)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与县文化产业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旅游和文化融合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责任,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全县文艺事业及文艺创作,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
(八)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和娱乐场所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指导、管理文物市场、音像市场以及文化用品市场。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普查、保护工作,承办文物单位和文化遗产的申报、公布工作,负责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
(十一)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内设1个机构
2、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编制15名,实有人数14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艺术团1人、文化馆5人专业技术。
第二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4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 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58.76万元,较上年减少 47.44万元,减少2.95%;总支出1558.76万元,较上年减少 47.44万元,减少2.95%。其中:基本支出529.95万元、项目支出 1028.8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8.76万元。较上年减少47.44万元,减少2.95%,主要原因为:因人员变动,工资拨款减少。
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4年支出总计为1558.7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3.76万元,占0.24%。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453.07万元,占29.06%。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4.21万元,占0.27%。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164.57万元,占10.56%。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156.26万元,占10.02%。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96.69万元,占6.2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0.45万元,占0.03%。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6.71万元,占0.43%。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329.93万元,占21.16%。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20.68万元,占7.74%。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3.61万元,占4.08%。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33.05万元,占2.12%。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89万元,占1.91%。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45万元,占0.99%。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0万元,占0.24%。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52.65万元,占3.38%。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98万元,占1.51%。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4年度支出1558.76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660.55万元,较上年减少47.44万元,减少2.95%。(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118.68万元,占7.61%。津贴286.63占18.39%,奖金37.34万元,占2.4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9万元,占1.9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5万元,占0.8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0万元,占0.2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4万元,占0.25%。住房公积金23.98万元,占1.54%)。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5.53万元,较上年减少312.56万元,减少35.89%。(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60.48万元,占10.89%。 印刷费1.48万元,占0.27%。专用材料费6.83万元,占1.23%。邮电费0.26万元,占0.05%。差旅费5.71万元,占1.03%。维修维护3.85万元,占0.69%。租赁费1.91万元,占0.34%。劳务费30.78万元,占5.54%。 委托业务费347.17万元,占62.49%。工会经费3.76万元,占0.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9万元,占1.60%。 其他交通费用1.40万元,占0.2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占14.94%。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9万元,较上年增加48.11万元,增长48.60%。(其中生活补助88.58万元,占89.47%。医疗费补助1.80万元,占18.18%。其他队个人和家庭补助8.63万元,占8.71%。)。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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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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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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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55 |
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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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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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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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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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10 |
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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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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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0 |
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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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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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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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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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境)外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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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9万元,较上年增加3.7万元,减少 29.39%,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出差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我局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人,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较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29.39%,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出差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24年我局无接待,故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末存量信息资产总值200164.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0万元,房屋原值200000万元。当雄县财政局共有车辆5辆,原值164.5万元,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辆,其他业务用车4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及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实行绩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当雄县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当雄县财政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无政府债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数据说明:此次决算数据只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存在极小误差,不影响公开真实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和旅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文化和旅游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档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