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决算表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机构人员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宁中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拉萨市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党建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几党内统计等工作。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财政所(财务室)主要承担街道财政预决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扶贫开发、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学技术、优生优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及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党代表联络群众、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提供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指导、组织党建工作和本区域党员服务网络网格的建设、提供便民政务直通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城乡区域化党建工作等。
(6)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牧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产品、动物防疫、扶贫、搬迁等当米娜的事务服务工作
(7)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设置调整基层网格,推进“多网合一”,整合网格信息资源。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依规使用全乡数据资源。收集各渠道发现的乡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建立派单反馈、统一调度、督办考核的闭环式管理,推动各级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8)卫生院。实行县卫健委和乡(镇)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工作接受县卫健委领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统一管理。
宁中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宁中乡人民政府:内设8个机构
2、宁中乡人民政府:编制人数63人(行政编制28人,乡事业编制23人、卫生院12),在职人数63人。
第二部分
宁中乡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宁中乡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当年财政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基本完成了年初各项财政目标任务。现将今年基本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66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41.6万元,增长9.98%;总支出266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41.6万元,增长9.98%。其中:基本支出2057.89万元、项目支出603.9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41.6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为:林珠西绕,。
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按功能科目)
2024年支出总计为2661.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841.18万元,占69.17%。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万元,占0.65%。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47.42万元,占1.78%。
4、群众团体事务工会事务26.21万元,占0.98%。
5、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85万元,占2.9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72万元,占7.54%。
7、社会福利儿童福利临时救助支出2.73万元,占0.1%。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6.42万元,占4%。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45万元,占0.99%。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与旅游文化活动4.5万元、占0.17%。
11、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事务2.2万元,占0.08%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7.59万元,2.91%。
13、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0.64万元,0.02%。
14、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0.76万元,占1.16%。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6.91万元,占5.89%。
16、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55万元,占0.17%。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
2024年度支出207.89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1968.1万元,较上年增加115.36万元,增长0.6%。(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285.11万元,占0.14%。津贴1096.46万元,占55.71%。奖金102.94万元,占5.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72万元,占10.1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08万元,占4.8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45万元,占1.3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3万元,占0.22%。住房公积金156.91万元,占7.97%)。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45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增加3.47%。(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19.88万元,占25.34%。印刷费4.71万元,占6%。邮电费1.82万元,占2.31%。差旅费3.07万元,占3.91%。维修维护3.1万元,占3.95%。工会经费26.21万元,占3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6万元,占25.06%。
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1.34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减少5.97%。(其中医疗费补助11.34万元,占100%)。
五、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当雄乡财政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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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乡财政局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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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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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5 |
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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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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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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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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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9.66 |
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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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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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66 |
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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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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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接待费 |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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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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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境)外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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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乡财政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0.07%,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工作人员减少出差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我乡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人,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0.07%,其主要原因为(列:因工作人员减少出差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主要原因为(例:24年我乡无接待,故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269.1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99.8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净值69.37万元。当雄乡财政局共有车辆 8辆,原值126.57万元,其中执法执勤车辆0辆,其他业务用车8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及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实行绩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当雄县宁中乡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当雄县宁中乡人民政府无政府债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数据说明:此次决算数据只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存在极小误差,不影响公开真实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档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