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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拉珍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制度,区、市党委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负责县委与市委及市委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保证县委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工作。

2.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各方面的调研力量,搞好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县委决策服务。协助县委领导制定关系全县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3.负责县委全会、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县委经济工作会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4.草拟、审核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

5.定期向市委汇报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情况,发现和总结对全县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

6.督促检查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办理拉萨市委领导及县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党委系统有关的意见、建议、议案和提案。负责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7.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工作部署,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为县委领导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8.发挥县委枢纽协调作用,保证上下左右紧密联系,畅通有序,研究、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提交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审批。

9.负责往来文电处理工作,分送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10.负责上级相关领导和县外单位来当雄视察、考察、调研、交流的接待和组织联络工作。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负责县委机关的保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保密工作。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县委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4.完成当雄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1个行政机构,下设当雄县委员会书记办公室和副书记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构成

中共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无下属部门。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当雄县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8.79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预算8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8.79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33.53%,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以至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及次数减少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21万元,增长44.05%,主要原因是:差旅及培训次数增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100平方米,车辆4辆,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资金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县委办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