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19-04-11 19:50 | 来源:当雄县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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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当雄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当雄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乡(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工作协调。
(四)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章的清理、备案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开展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及管理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起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参与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当雄县司法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1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91万元,同比增加3.91万元,增长2.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7.91万元,同比增加3.91万元,增长2.08%。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187.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9.14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58.08%;商品和服务支出32.45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17.27%,项目支出预算46.32万元,占预算拨款总额的24.6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基本工资30.16万元,津贴补贴70.58万元,奖金8.4万元,办公费13.48万元,福利费16.77万元,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3.24万元,下降88.27%;接待费0.4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56万元,下降78%。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基本工资30.16万元,津贴补贴70.58万元,奖金8.4万元,办公费13.48万元,福利费16.77万元,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对2019年7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46.32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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