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1-02-11 17:48 |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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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当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写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及中央、区、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与扶贫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金融扶贫,社会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扶贫资产进行监管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快速开发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考核的工作。
3.组织各乡(镇)机关、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4.协调组织文教、卫计、农科等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进步。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6.指导帮助贫困村(居),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牧民收入,有效防止返贫现象。
7.组织协调好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对口援藏扶贫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
8.根据国家和区市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9.完成当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当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当雄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9.43万元,同比减少2280.88万元,下降16.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59.43万元,同比减少2280.88万元,下降16.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项目支出相对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1125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39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2.17%;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总额的0.09%,项目支出预算10705.45万元,占预算拨款总额的95.08%。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基本工资35.91万元,津贴补贴108.29万元,奖金12.02万元,五险一金7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7万元,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9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45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接待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0%;接待费0.41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8.89%。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预算。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基本工资35.91万元,津贴补贴108.29万元,奖金12.02万元,五险一金7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7万元,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9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45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接待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对2021年9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0705.45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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