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12-25 11:42 | 来源:当雄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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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牧民朋友:
至2020年底,我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但一些农牧户发展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农牧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帮扶,容易返贫致贫。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和拉萨市要求,在过渡期,我们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区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含)作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此作为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将综合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原则上,申请监测对象应具有农村户籍,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因劳动能力不足、康复需求、照护需求等,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6.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意外,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7.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村家庭,产业项目受市场波动,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失败,家庭收入骤减或大幅减少的。
8.外出务工就业的家庭成员,受劳动力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务工收入骤减或大幅减少的。
9.家庭主要劳动力成员丧失劳动力,变为弱半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或大幅减少的;或整户无劳动能力,收入难以负担家庭支出的。
10.因水旱等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生活设施受损自身难以解决,以及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除以上10种风险以外,其他造成家庭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可能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
二、申报方式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现场申报。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请书);也可委托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振兴专干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代为申报。易地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报。
2.电话热线申报。拨打0891-6110912电话申报,根据人工坐席提示,明确表明“自主申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提示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3.线上申报。
三、申请须知
1.如申请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对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的,应按照普通脱贫人口进行管理,根据规定享受针对脱贫人口的相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4.消除风险后,如果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可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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