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2-08-01 18:33 | 来源:当雄县财政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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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2022年度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补充方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精神,以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号)及区市财政部门关于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以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度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补充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区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实现农牧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向共同富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当雄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设立5年过渡期,与我县“十四五”规划和“125”发展思路相衔接,分步分类接续推进。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贫困户脱贫底线性问题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稳定,严防返贫风险,保证脱贫质量高、成色足,全面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各项措施。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人口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返贫致贫动态清零,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牧民收入增速,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产业质效和竞争力不断提高,牧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乡风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事业更加健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强化县级责任、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四个不摘,防止返贫致贫。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撇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为乡村振兴开创良好局面。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广泛调动牧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有利于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好事办好。加强扶志扶智,强化政策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以典型示范引领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引导,各方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将更多优势资源和要素向基层倾斜,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统筹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径,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当雄县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副县长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行业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涉农资金整合相关文件要求,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合理制定总体方案,引导资金投向,将各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发展产业项目、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推动乡村振兴,形成资金合力。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仅增报及部分资金结构调整项目)
中期统筹调整规划实施项目共有5个,具体情况如下:
1.我县涉及中期调整增报项目2个,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为1263.1286万元, 为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2.涉及资金结构调整项目3个,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为330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一)资金规模情况
中期调整2个增报项目共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263.12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823.1286万元);3个资金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总规模为3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700万元)。
(二)行业分类统筹整合增报项目2个,计划安排资金1263.1286万元。
1.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1个,计划安排资金5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292万元。
当雄县高海拔农业示范(试验)园建设项目(示范一期)实施单位:当雄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索朗曲旦 当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当雄县龙仁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集中新建温室大棚6栋,建筑面积5030.55平米(其中A型大棚831.26平米/栋,共3栋;B型大棚845.59平米/栋,共3栋)同时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投资规模:该项目计划投资532万元,安排财政资金5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292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2.农村基础设施类(含人居环境类)项目1个,计划安排资金731.12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31.1286万元。
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一组、二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当曲卡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刘 源 当曲卡镇党委书记
实施地点: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一组、二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组路线起点位于109国道曲登一组桥处,终点位曲登居委会一组,路线现有砂石路、土路布线,路线全长1.64km,主路1.03km设计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m,路面宽6m,路幅组成为:2×3m行车道+2×0.25m硬化路肩,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道路设计速度为20km/h;支路0.61km设计采用公路标准,路基宽3.5m,路面宽3m,路幅组成为:3m行车道+2×0.25m硬化路肩,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道路设计速度为10km/h。二组路线起点位于曲登大桥109国道处,终点位曲登居委会二组,路线现有砂石路、土路布线,路线全长1.825km,设计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m,路面宽6m,路幅组成为:2×3m行车道+2×0.25m硬化路肩,路面采用沥青路面,道路设计速度为20km/h。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该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指导。
(三)资金结构调整项目3个,计划安排资金3300万元。
1.当雄县纳木湖乡高海拔生态搬迁点配套产业项目
实施单位:当雄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索朗多吉 当雄县政协副主席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拉萨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搬迁点附近购置900㎡畜产品销售点,并配备货架及保鲜制冷等相关设施设备。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6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306万元、县(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4万元。
2.当雄县纳木湖乡高海拔生态搬迁迁出地配套产业项目
实施单位:当雄县农业农村局
负 责 人:索朗多吉 当雄县政协副主席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纳木湖乡色德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2栋牛羊暖棚及5栋饲草储备库。新建总建筑面积:8806.68㎡(其中暖棚面积7443.96㎡,饲草储备库面积1362.72㎡);总占地面积:13185.48㎡(其中暖棚面积7443.96㎡,室外活动区面积4378.80㎡,饲草储备库面积1362.72㎡)及购买冷链运输车2辆。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44万元;县(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万元。
3.羊八井镇恰玛村道路改建项目
实施单位:当雄县交通局
负 责 人:多 吉 当雄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当雄县羊八井镇恰玛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约4.3公里混凝土路面。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0万元;县(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
四、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梳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项目及资金需求清单,配合编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县发改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立项、审批等管理,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项目主管部门。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实施,配合做好其他部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和组织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压紧压实。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牧民积极性,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好事办好。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育机制,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流动。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注重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财政资金投入长效机制,通过财政衔接资金、援藏资金、企业自筹、其他资金等渠道,继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基础、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优先支持农村产业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发展。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基础金融保险服务,引导更多金融保险资源投入乡村振兴领域。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强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进一步发展农牧户“四卡”信用贷款。
(三)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分析、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提高项目库质量,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压实“谁实施谁管理”的责任,严格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把资金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现管理精准、规范和高效,确保入库项目符合资金投向和负面清单。整合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过5000万元和产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在项目入库前须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报备审核。
(四)做好资产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投资主管、项目主管、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直管责任,摸清已建项目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强化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确保各级各类项目资产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持续发挥效益。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落实产业项目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对项目的后续运行管护责任和保值增值责任。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属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以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严禁简单发钱发物。坚决防止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简单划归相关企业或经营主体,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五)凝聚帮扶合力。实行强基惠民活动驻村帮扶,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继续引导企业与村(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完善村企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帮扶、技能帮扶、消费帮扶。大力推进就业援藏,争取北京市对口援藏吸纳更多当雄籍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深化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采取人才支援和培训带教相结合的灵活帮扶形式。
(六)严格考核评估。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通过严格考核评估,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激励实干,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分级分类实施精准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年度,定期调度推进。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开展常态化督查,明察暗访,聚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结合考核,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实行考评合一,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脱贫成效巩固。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各专责工作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和县(中)直各有关单位以及县属国有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当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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