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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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雄县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黄梦琦 来源:当雄县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解读:当雄县关于《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说明

当雄县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18号)和《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0〕59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好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完善管养体制、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我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改革驱动,补齐短板通过改革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无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问题。

上下联动,落实责任。通过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牧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

创新机制,转型发展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运行机制和方法管理手段,坚持绿色、安全、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重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以县为主、分级管理、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管、养能力明显提高,管、养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2%,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四、交通情况

当雄县下辖6乡2镇,29个村(居),172个村民小组。全县公路总里程2112.51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7.2公里、国道159.1公里、省道292.293公里、县道77.768公里、乡道62.551公里、专用道路57.068公里、村道1326.531公里。截至目前,当雄县8个乡镇全部实现通畅,2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

五、养护资金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包括日常养护资金、养护工程资金和管养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等,具体如下:

(一)日常养护资金

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1523.918公里,其中县道77.768公里、乡道62.551公里、村道1326.531公里、专用公路57.068公里,按照《拉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按照5:3:2承担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专用公路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具体养护资金如下:

2023年当雄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配套情况

行政等级

列养里程(公里)

日常养护总计

(万元)

总计

1523.918

535.5368

县道

77.768

77.768

乡道(专用公路

119.619

59.8095

村道

1326.531

397.9593

 (二)养护工程资金

根据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实际情况,市级统筹使用。按照我县每年实际情况,上报养护工程需求,开展养护工程任务。

、养护模式

根据自治区要求,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 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逐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 市场化改革。根据《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道及重要专用公路县管、乡村道及其他专用公路乡村 管”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 系及“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有路必 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模式如下

(一)交通局成立养护办

聘请1名工作人员,指导承养单位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对损坏的农村公路及时联系承养单位进行养护,负责养护系统、养护年报的填报管理。人员及办公经费按照《拉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人民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每年3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预计12000元/月,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预算每年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20万元,2024年起列入年初预算。

由县交通局择优选择具备养护资质的公司负责全县县道、重 要专用公路,当曲卡镇、公塘乡乡道、村道及专用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预计县道公路里程77.768公里,养护资金77.768万元;当曲卡镇乡、村道路及专用公路63.032公里,养护资金19.4544万元;公塘乡乡、村道路及专用公路85.641公里,养护资金25.8373万元。

                                                                                              单位:万元

县道

当曲卡镇

公塘乡

合计

公里

金额

公里

金额

公里

金额

公里

金额

77.7680

77.7680

63.0320

19.4544

85.6410

25.8373

226.4410

123.0597

注:以上资金包涵了农村公路养护员的补助资金每人每年3500元,在确定养护队伍时,要将此资金扣除。

(二)乡(镇)成立养护站

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纳木湖乡、乌玛塘乡、龙仁乡分别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养护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成员担任,按照《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各乡(镇)日常养护里程,由各乡()确定日常养护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当地农牧民施工队和养护专业合  作社,签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协议,承担本辖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任务。

乡道(专用公路)

资金

标准

(公

/万

)

小计

村道

资金

标准

(公

/万

)

小计

合计

宁中乡

9.172

0.5

4.586

206.732

0.3

62.0196

66.6056

乌玛塘乡

0

0.5

0

238.589

0.3

71.5767

71.5767

纳木湖乡

95.494

0.5

47.747

239.452

0.3

71.8356

119.5826

格达乡

0

0.5

0

260.745

0.3

78.2235

78.2235

龙仁乡

1.271

0.5

0.6355

163.91

0.3

49.173

49.8085

羊八井镇

10.233

0.5

5.1165

71.879

0.3

21.5637

26.6802

116.17

58.085

1181.307

354.3921

412.4771

注:以上资金包涵了农村公路养护员的补助资金每人每年3500元,在确定养护队伍时,要将此资金扣除。

七、考核验收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对各(镇)及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工作队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当雄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验收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在县级考核之前,各乡()要对本乡(镇)养护单位进行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府督导考核。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要加强督导考核,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参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养护合同,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使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洁、养护措施得力。

(三)加大改革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当雄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验收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