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当雄县关于《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说明
当雄县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公路”重要 指示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 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 〔2020〕18号)和《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 案》(拉政办发〔2020〕59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农 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好建设成果, 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 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 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完善管养体制、健全 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 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我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管 理体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 基本原则
改革驱动,补齐短板。通过改革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 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建立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无农村公路专业养护队伍问题。
上下联动,落实责任。通过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 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 和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牧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
创新机制,转型发展。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 养护运行机制和方法管理手段,坚持绿色、安全、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重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以县为主、分级管理、乡 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管、养能力明显提高,管、 养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2%,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 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四、 交通情况
当雄县下辖6乡2镇,29个村(居),172个村民小组。全 县公路总里程2112.51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7.2公里、国道 159.1公里、省道292.293公里、县道77.768公里、乡道62.551 公里、专用道路57.068公里、村道1326.531公里。截至目前, 当雄县8个乡镇全部实现通畅,2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
五、 养护资金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包括日常养护资金、养护工程资金和管养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等,具体如下:
(一)日常养护资金
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1523.918公里,其中县道77.768 公里、乡道62.551公里、村道1326.531公里、专用公路57.068 公里,按照《拉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 拉萨市、当雄县按照5:3:2承担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 专用公路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具体养护资金如下:
2023年当雄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配套情况
行政等级 |
列养里程(公里) |
日常养护总计
(万元) |
总计 |
1523.918 |
535.5368 |
县道 |
77.768 |
77.768 |
乡道(专用公路 |
119.619 |
59.8095 |
村道 |
1326.531 |
397.9593 |
(二)养护工程资金
根据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实际情况,市级统筹使用。按照我县每年实际情况,上报养护工程需求,开展养护工程任务。
六 、养护模式
根据自治区要求,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 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逐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 市场化改革。根据《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要求,“县道及重要专用公路县管、乡村道及其他专用公路乡村 管”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 系及“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有路必 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模式如下:
(一)交通局成立养护办
聘请1名工作人员,指导承养单位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对损坏的农村公路及时联系承养单位进行养护,负责养护系统、养护年报的填报管理。人员及办公经费按照《拉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要求,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人民政府一般 公共财政预算,每年3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预计12000元/月, 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 险)预算每年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20万元,2024年起列入年初预算。
由县交通局择优选择具备养护资质的公司负责全县县道、重 要专用公路,当曲卡镇、公塘乡乡道、村道及专用公路的日常养 护工作。预计县道公路里程77.768公里,养护资金77.768万元; 当曲卡镇乡、村道路及专用公路63.032公里,养护资金19.4544万元;公塘乡乡、村道路及专用公路85.641公里,养护资金25.8373 万元。
单位:万元
县道 |
当曲卡镇 |
公塘乡 |
合计 |
||||
公里 |
金额 |
公里 |
金额 |
公里 |
金额 |
公里 |
金额 |
77.7680 |
77.7680 |
63.0320 |
19.4544 |
85.6410 |
25.8373 |
226.4410 |
123.0597 |
注:以上资金包涵了农村公路养护员的补助资金每人每年3500元,在确定养护队伍时,要将此资金扣除。
(二)乡(镇)成立养护站
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纳木湖乡、乌玛塘乡、龙仁乡分别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养护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按照《拉萨市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要求,依据各乡(镇)日常养护里程,由各乡(镇)确定日常养 护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当地农牧民施工队和养护专业合 作社,签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协议,承担本辖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任务。
乡道(专用 公路) |
资金 标准 (公 里/万 元 ) |
小计 |
村道 |
资金 标准 (公 里/万 元 ) |
小计 |
合计 |
|
宁中乡 |
9.172 |
0.5 |
4.586 |
206.732 |
0.3 |
62.0196 |
66.6056 |
乌玛塘乡 |
0 |
0.5 |
0 |
238.589 |
0.3 |
71.5767 |
71.5767 |
纳木湖乡 |
95.494 |
0.5 |
47.747 |
239.452 |
0.3 |
71.8356 |
119.5826 |
格达乡 |
0 |
0.5 |
0 |
260.745 |
0.3 |
78.2235 |
78.2235 |
龙仁乡 |
1.271 |
0.5 |
0.6355 |
163.91 |
0.3 |
49.173 |
49.8085 |
羊八井镇 |
10.233 |
0.5 |
5.1165 |
71.879 |
0.3 |
21.5637 |
26.6802 |
|
116.17 |
|
58.085 |
1181.307 |
|
354.3921 |
412.4771 |
注:以上资金包涵了农村公路养护员的补助资金每人每年3500元,在确定养护队伍时,要将此资金扣除。
七、考核验收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对各 乡(镇)及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工作队伍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当雄县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验收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在县级考核之前,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养护单位进行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 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府督导考核。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要 加强督导考核,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参养单 位要严格按照养护合同,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使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洁、养护措施得力。
(三)加大改革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 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 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 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