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3-07-30 10:48 |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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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我县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乡镇饮用水、农村环境地表水、农村环境土壤,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现将当雄县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试点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水源地、格达乡央热村1组水源地、格达乡羊易村2组水源地、羊八井镇彩渠塘村水源地、宁中麦灵村四组水源地、宁中巴灵村4组水源地、纳木湖乡色德村村委会水源地、龙仁乡曲登羊阁村村委会水源地、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村委会、格达乡央热村村委会、格达乡羊易村村委会、羊八井镇桑巴萨社区居民委员会、羊八井镇彩渠塘村村委会、宁中乡麦灵村村委会、宁中乡巴灵村村委会、纳木湖乡色德村村委会、龙仁乡曲登羊阁村村委会、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环境空气质量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龙仁乡郭庆村水源地、宁中乡水源地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羊八井镇场镇水源地、纳木湖乡水源地、格达乡水源地、乌玛塘乡水源地、公塘乡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四、农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
藏布曲源头、拉曲河出口、车曲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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