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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公示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3-10-31 10:52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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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我县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乡镇饮用水、农村环境地表水、农村环境土壤,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现将当雄县2023年第季度农村试点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格达乡甲多村村委、羊八井镇拉多村7组纳木湖乡纳措村4乌玛塘乡巴嘎村委会、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3组、乌玛塘乡郭尼委会宁中堆灵9组、公塘乡冲嘎村4组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村委会、格达乡甲多村新村委会、羊八井镇拉多村村委会、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3组、宁中乡堆灵村5组纳木湖乡纳措村委会、龙仁乡郭庆村村委会、乌玛塘乡巴嘎村村委会、乌玛塘乡郭尼村村委会、公塘乡冲嘎村村委会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格达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龙仁乡水源地、宁中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乌玛塘乡水源地、羊八井镇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纳木湖乡水源地、公塘乡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四、农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

藏布曲源头、堆龙曲出口、拉曲河源头、拉曲河出口车曲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责任编辑:仁增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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