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3-10-31 10:52 |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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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我县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乡镇饮用水、农村环境地表水、农村环境土壤,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现将当雄县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试点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组、格达乡甲多村村委、羊八井镇拉多村7组、纳木湖乡纳措村4组、乌玛塘乡巴嘎村村委会、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3组、乌玛塘乡郭尼村委会、宁中堆灵村9组、公塘乡冲嘎村4组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村委会、格达乡甲多村新村委会、羊八井镇拉多村村委会、当曲卡镇曲登居委会3组、宁中乡堆灵村5组、纳木湖乡纳措村委会、龙仁乡郭庆村村委会、乌玛塘乡巴嘎村村委会、乌玛塘乡郭尼村村委会、公塘乡冲嘎村村委会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格达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龙仁乡水源地、宁中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乌玛塘乡水源地、羊八井镇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纳木湖乡水源地、公塘乡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四、农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
藏布曲源头、堆龙曲出口、拉曲河源头、拉曲河出口、车曲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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