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04-15 10:26 |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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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我县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乡镇饮用水、农村环境地表水、农村环境土壤,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现将当雄县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试点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组、格达乡央热村1组、格达乡羊易村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6组(彩渠塘村)、宁中乡麦灵村5组、宁中乡巴灵村9组、纳木湖乡色德村2组、龙仁乡曲登羊阁村3组、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组、格达乡央热村1组、格达乡羊易村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居委会、羊八井镇彩渠塘村、宁中乡麦灵村4组、宁中乡巴灵村4组、纳木湖乡色德村村委会、龙村乡曲登羊阁村村委会、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格达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龙仁乡水源地、宁中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乌玛塘乡水源地、羊八井镇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纳木湖乡水源地、公塘乡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四、农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
藏布曲源头、堆龙曲出口、拉曲河源头、拉曲河出口、车曲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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