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2018年6月10日 星期五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质量

当雄县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公示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4-04-15 10:26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掌握我县农村环境试点饮用水、农村环境空气、乡镇饮用水、农村环境地表水、农村环境土壤,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现将当雄县2024年第季度农村试点环境质量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格达乡央热村1组格达乡羊易村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6组(彩渠塘村)宁中乡麦灵村5宁中乡巴灵村9组纳木湖乡色德村2组龙仁乡曲登羊阁村3组、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二、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公塘乡拉根村3组格达乡央热村1组格达乡羊易村2组羊八井镇桑巴萨居委会、羊八井镇彩渠塘村、宁中乡麦灵村4组、宁中乡巴灵村4组、纳木湖乡色德村村委会、龙村乡曲登羊阁村村委会、乌玛塘乡纳龙村村委会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

三、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格达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龙仁乡水源地、宁中乡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乌玛塘乡水源地、羊八井镇水源地(乡饮用水保护区)、纳木湖乡水源地、公塘乡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

四、农村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

藏布曲源头、堆龙曲出口、拉曲河源头、拉曲河出口车曲下游500米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

责任编辑:黄梦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