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5-08-08 16:48 | 来源: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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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相关规定,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辖区内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当雄华元绿洲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当雄县羊八井甲玛村顿珠牧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一)补报年报及纳税申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网址:https://xz.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年报,并向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
(二)变更登记:经营场所(住所)已发生变更的,应立即办理变更登记。
(三)申请注销:决定终止经营的,主动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理措施及法律后果
9月30日前未完成上述事项,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异议处理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及时向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
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地址:当雄县县人民政府院内5号楼1楼
联系电话:0891-6114501
特此公告。
附件:1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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