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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限期整改的公告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5-08-08 16:48   来源: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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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相关规定,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辖区内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当雄华元绿洲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7家企业和当雄县羊八井甲玛村顿珠牧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

如你单位尚在经营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一)补报年报及纳税申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网址:https://xz.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年报并向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

变更登记:经营场所(住所)已发生变更的,应立即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注销:决定终止经营的主动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理措施及法律后果

9月30日前未完成上述事项,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及时向当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地址:当雄县县人民政府院内5号楼1楼

联系电话:0891-6114501

特此公告。

附件:1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公司名单

      2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合作社名单

责任编辑:扎西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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