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6-02-12 10:52 | 来源:当雄县统计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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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当雄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125+”发展思路和 “四县” 建设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核心,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法治业务培训3次,覆盖干部职工80余人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树立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根基。
(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为契机,构建“线上+线下”“集中宣传+精准推送”的普法工作格局。一方面利用县农行门口、锅庄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印有统计法知识的宣传资料300余份、手提袋150个、手机支架80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治的知晓度。另一方面推行“送法上门”服务,在企业数据核查、调研走访过程中,面向纳统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开展精准普法12次,重点解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统计义务。同时,对接市行政执法队,在县域内宣传统计执法典型案例3起,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健全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组织议事规则,将法治要求贯穿统计调查、数据审核、名录库管理等全流程。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对规上、限上企业核心指标实行“实地核验+资料审核”双流程管控,全年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0轮,核查企业和市场主体200余家,有效防范数据造假风险。强化基层法治基础。投入32.7456万元招录专职统计调查员,同步投入8.6万元更新维护乡镇统计内网,明确基层统计法治责任,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溯。组织开展基层农牧业统计、专职统计调查员等专题培训20余次,覆盖基层统计人员120余人次,提升基层依法统计业务水平。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重大调查工作,制定《2025年全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调查流程、质量要求和法律责任,确保调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全年规范完成560 户人口抽样调查登记、100户住户调查记账、64户劳动力调查等工作,调查数据通过率、准确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积极推进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安排2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督促完成学分积累,全力争取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5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22处,制定防范措施39条,重点加强统计数据审核、项目入库退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配合自治区、市统计督查工作,定期开展统计督查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切实提升统计政治执行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全局尚无持有统计执法证的公务员,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统计造假、迟报漏报等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监管。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对企业、乡镇等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深,配合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三是基层依法统计水平不均衡。部分乡镇专职统计员和企业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对统计法律责任认识不足,存在数据错报、漏报、凭证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每月仍有1家左右工业企业出现迟报情况。四是法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根据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问题:个别统计调查环节存在程序不够规范、统计执法标准未达标等共性问题,如: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不少于10家,住户调查核户环节未能有效落实,部分调查员未按规定单独开展核户工作,未落实执法要求,影响了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 “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建设视为辅助工作,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二是资源保障不够有力。统计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普法宣传、执法培训等工作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与发改、经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治协同联动不足,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调查对象的监管合力未能充分形成。三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未将法治建设成效全面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对依法统计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企业缺乏激励措施,对违法统计行为的问责力度不够。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高位统筹谋划,压实法治责任
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牵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宣传、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普法宣传经费、执法资格考试等难点问题。
(二)带头尊法学法,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全年带头宣讲统计法治知识2次,带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在重大决策、数据核查、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坚守法治底线,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部署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建立“三级审核”“实地核验”等制度,定期对班子成员及各专业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基层统计法治薄弱环节,牵头制定基层统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6次,推动依法统计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全年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当雄县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聚焦统计法治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组织法治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邀请法律专家、市统计局执法骨干开展专题讲座2次,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全力推动2名工作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组建县级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开展执法实务培训3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与市局执法科的联合执法机制,全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统计造假、迟报漏报、拒报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
构建 “精准化、多元化” 普法宣传体系,针对企业、乡镇、群众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统计法治知识30条以上,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乡镇”活动6次,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统计诚信企业激励机制,对依法统计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营造“诚信统计、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完善统计数据审核、名录库管理、执法检查等制度规范,将法治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全流程。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与发改、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法治协同合作形成共识,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更新风险点清单,优化防范措施,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五)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开展“点单式”培训 5次,覆盖所有单位统计人员、乡镇专职统计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安排业务骨干结对指导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法宣传、执法检查、设备更新等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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