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5-04-15 11:28 | 来源: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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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4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藏人社发﹝2020﹞35号)、《拉萨市促进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拉政办发〔2020〕3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补贴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拉人社局发〔2024〕81号)、等文件规定,对申报领取区外(机关、企业)就业补贴、区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市级区外就业住房补贴、区内市场稳定就业奖励、区内外吸纳就业补贴、见习补贴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和材料审核,最终确定120人拟符合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详见附表图)。坚持统筹使用资金原则,现对嘎吉等120名拟符合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当雄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拉萨市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91-6378415
附件:《当雄县2025年第二批拟符合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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