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2018年6月10日 星期五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招生

当雄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当雄县政府网站 2023-07-11 17:26   来源:当雄县教育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拉教发[2022]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积极推进学前三年教育,大力提高普及水平,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要做到学前教育“能招尽招”,力争做到大班幼儿全部入园,延伸中、小班幼儿入园。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合理控制入园年龄,原则上我县幼儿园入园年龄规定为2023831日年满4周岁,有条件的幼儿园,对于个别年龄满3周岁幼儿心智发育较早、家长要求入园意愿强烈且相应就近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经填写《当雄县学前教育阶段提前入学登记申请表》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招收入园

二、规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小学阶段招生,按照“应招必招”原则,我县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至2023831日年满7周岁,或具有幼儿园毕业证及学籍档案健全的学生按照学校所属片区方可招收。

(二)初中阶段招生,实行整班移交政策。各小学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使小学毕业生100%升学。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区市县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问题,要加强招生信息动态监控,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要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随迁子女、是否留守儿童等相关信息,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今年930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各学校要将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县教育局督导室将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严惩违规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员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各项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做好登记及形成书面报告,会同乡(镇)政府、村(居)组织做好入学动员和失学劝返工作。

(五)落实整班移交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要以年级为单位,将学生花名册、学籍档案和学生整体移交上一级年级,各年级之间无缝对接,做到学生不留级、不流失,教育教学相连贯、不断档。

(六)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要按照藏教办〔20227号文件执行。


附件1 当雄县基础教育阶段提前入学登记申请表附件2 2023-2024学年0-17周岁年龄段明细表


责任编辑:张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