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藏人社发〔2022〕2号)、《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意见》(藏农转组办〔2021〕4号)文件要规定,经审核符合领取人员农牧民外出务工路费补贴共计71人(龙仁乡4人,当曲卡镇5人,宁中乡3人、格达乡12人、公塘乡6人、纳木湖镇22人、乌玛塘乡19人),合计资金3.9万元(详见附件),现将符合领取补贴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附件:《当雄县2025年“第二批”农牧民外出务工路费补贴领取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891-6372099
联系地址: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