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02-22 16:30 | 来源:当雄县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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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1日当雄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免去: 宋赟同志的当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嘎松达吉同志的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卓嘎同志的当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索朗次仁同志的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普布扎西同志的当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谭铁亮同志的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长职务。 任命: 才旺多吉同志为当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才达同志为当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松同志为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德西措同志为当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谭铁亮同志为当雄县财政局局长; 扎西卓玛同志为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洛松新巴同志为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达娃卓玛同志为当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当雄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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