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4-05-21 20:01 | 来源:当雄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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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市关于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部署要求,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县2024年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安排,全面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虫草采挖作业技 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聚焦群众增收、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目标任务,强化采挖期间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安全生产管理、社会稳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做好虫草采集交 易宣传引导、技术指导、服务保障、执法检查、监督监管等各项 工作,确保虫草采挖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虫草采集管理各项工作,特成立当雄县2024年虫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胡 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 :扎西江措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洛松克珠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王 胜 县委办常务副主
钱 立 坤 县政府办主任
拉 措 县委办副主任、综合督查室负责人
杨 光 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布 琼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谭 铁 亮 县财政局局长
高 辉 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泽仁顿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杰 布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局长
黄 兴 勇 县民政局局长
丁 丽 县税务局局长
米 玛 县卫健委主任
左 世 成 县司法局局长
德 西 措 县经信局局长
曲 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美拉卓玛 当曲卡镇镇长
赵 江 波 乌玛塘乡乡长
益西多吉 龙仁乡乡长
洛桑顿玉 公塘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洛松克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光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抽选3-4名干部组成。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采集交易证件办理。根据《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普及政策法规,讲解相关证件办理流程,提升社会各界对虫草采 集、交易工作政策的知晓率,严格实行“一人一证”,依法依规 办理虫草采集证、收购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年度采集计划,加强冬虫夏草资源的 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轮采和禁采区域,督促指导 采挖群众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虫草采挖作业技术规程》,统一 规定并监督检查采挖工具型号,教育引导群众采挖后及时回填踩 实;加强采集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和塑料污染防治,杜绝脏乱差现象,减少采挖工作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严厉打击借虫草采挖之机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督察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收购许可证监督检查,依法登记造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无证收购、偷税漏税、非法经销、参假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植被恢复费收缴管理。健全冬虫夏草资源采集草原植被恢复费收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用草原植被恢复费,真正做到“取之于草、用之于草”,促进草原生态恢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近年来虫草采集管理经验,制定和完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机制,聚焦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提前分析研判,提前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矛盾纠纷隐患清单,提前介入、提前处置,坚持做到盯重点、防难点、梳堵点,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各项应急处突准备。围绕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群体性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聚焦泥石流、雪灾、生物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卫生事件,提前分析研判,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做实各项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将事件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密切关注居心叵测之人利用冬虫夏草采集之机聚集滋事,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分裂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从事各种分裂活动,严厉打击故意散布谣言、制造是非,麻痹群众和蛊惑群众的不法分子,打击以家族势力为主的村霸、社霸等黑恶势力,整治聚众赌博等社会歪风邪气,坚决消除社会毒瘤,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既定安排,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科学分析研判,成立领导机构,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阐明 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为冬虫夏 草采集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科学指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2024年我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虫草采集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要明确专人,专职跟进、专职落实、专职督促,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是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坚决禁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或雇佣他人参与虫草采集工作,杜绝出现与民争利现象。采集交易管理人员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管理职责,维护好冬虫夏草采集期间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强化应急处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科学分析研判,围绕突发性群体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生态环保突发事件等,研究制定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做实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及时处置,避免事态发酵扩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参与虫草采集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令行禁止,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相互推诿、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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