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5-10-22 16:28 | 来源:当雄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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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林业草原局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5年牧草返青季休牧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农厅发〔2025〕44号要求,结合我县2025年基本草原以及全县禁牧实际面积,现将七个乡(镇)2025年我县牧草返青季休牧补贴兑现共计资金274185.79元(其中:羊八井镇32447.38元、公塘乡58688.56元、当曲卡镇7154.87元、乌玛塘乡89634.38元、纳木湖镇48376.52元、宁中乡28178.17元、格达乡9705.91元),实施休牧总面积442235.14亩(其中:羊八井镇52334.48亩、公塘乡94658.97亩、当曲卡镇11540.11亩、乌玛塘乡144571.58亩、纳木湖镇78026.65亩、宁中乡45448.66亩、格达乡15654.69亩),每亩补贴标准0.62元予以兑现,现公示如下,如对以下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畜牧办,联系电话0891—6112115。
     公示时间:10月22日--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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