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5-11-28 17:02 | 来源: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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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要求,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现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原则,启动拉萨河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首次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拉萨河干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汉)
2、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拉萨河干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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