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当雄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拟制《当雄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设五章二十八条,章节设置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报范围、受理与核查,第三章举报奖励,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
三、征求意见
《当雄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我县9家单位意见,收回25份,其中无意见24份,提出修改意见部门共一个(公塘乡)1条意见,采纳意见0条,文稿已通过县司法局法制审核。
四、建议
参照自治区、拉萨市同类文件印发格式,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