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当雄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责任编辑:李金阳 来源:当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规范性文件:当雄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一、起草过程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起草了我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共有837条,前期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10条,采纳3条。并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二、基本框架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涉及837

第一总则,共5条。

第二权属管理,共4条。

第三章:配置管理,共9条。

第四章:使用管理,共7条。

第五章:维修管理,共3条。

第六章:处置利用管理,共3条。

第七章:监督问责,共4条。

第八章:附则,共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