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按照《当雄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将分红资金上缴至县产业组临时账户,截止目前已上缴分红资金为545.29万元,同时我部拟定了2019年分红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或来信。
附件:1、当雄县2019年度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分红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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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2019年度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分红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当雄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产业项目分红计划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精准扶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分红
2019年我县精准扶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分红的带动的有11个,即当雄县羊八井镇鲁登罗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搅拌站建设项目(950人)、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商砼站建设项目(601人)、当雄县羊八井桑巴萨休闲娱乐活动中心扩建项目(95人)、当雄县龙仁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993人)、当雄县羊八井甲马村利民洗衣店建设项目(63人)、当雄县布珠农牧民服装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44人)、当曲卡镇岗嘎卓姆民族服装缝纫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127人)、当雄县游然朵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民族特色酒店建设改项目(760人)、宁中乡牧场特色产品专业合作社民族服装加工扩建项目(114人)、糌粑加工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95人)、牦牛肉深加工建设项目(431人)。
11个项目带动建档立卡户4273人,按照700元/人,分红资金299.11万元。
2、精准扶贫大型产业项目
我县精准扶贫大型产业项目中,根据项目运行,结合项目效益情况,2019年大型产业项目上缴分红资金的有3个,共计资金246.18万元,即康玛温泉度假村开发项目带动550人,500元/人,上缴分红资金27.5万元;当雄县民营砂石场整合项目,按照计划带动2374人,700元/人,上缴分红资金166.18万元,蓝色天国资产收益型项目上缴分红资金52.5万元。
二、分红资金
按照《当雄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将分红资金上缴至县产业组临时账户,目前已上缴分红资金545.29万元。
三、分红计划
县级分红方案:
由于8个乡(镇)产业项目分布不均匀,同时为了鼓励积极申报项目的乡(镇),将上缴的分红资金的50%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安排给全县建档立卡户;分红资金的10%根据《拉萨市关于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拉脱贫指[2019]26号)文件要求分配至已就业的贫困人口;分红资金的20%分配至产业项目所在乡(镇)(乌玛乡、龙仁乡、当曲卡镇、宁中乡、羊八井镇、格达乡);预留分红资金的20%作为扶贫基金,用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村集体经济或者农牧民合作社产业项目。
截止目前,全县贫困人口8397人,按照分红资金(50%)272.645万元,预计分红324.69元/人;分红资金(10%)54.529万元分配至已就业贫困人员;将分红资金(20%)109.058万元分配至及时上缴分红资金的产业项目所在乡(镇);将分红资金预留(20%)109.058万元作为扶贫基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分红对象:分红对象为我县2019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以下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及低收入群体,分红收益优先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
乡级分红方案:
乡级分红,乡(镇)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乡(镇)实际脱贫情况进行分红,同时参考《拉萨市关于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拉脱贫指[2019]26号文件第五大题二小题差异分配内容,且具备劳动力的贫困户,分红前提是必须就业,就业时间少于3个月的只进行保底分红;就业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在保底分红的基础上在上浮5%;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在保底基础上再上浮10%的要求,从最低收入逐级向上进行分红,原则上分红资金不低于每户3000元、人均700元,建档立卡户人均收入至少达到6000元以上(包括动态调整后的建档立卡户)。如有部分建档立卡户人均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不需要分红,剩余分红资金由本乡(镇)自行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至低收入群体。
严禁将分红资金按人均发放至村一级、组一级,必须由乡(镇)政府进行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分红方案并进行分红。
当雄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