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雄县政府网站 | 2026-07-03 10:37 | 来源: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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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当雄县医疗保障局牌子。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当雄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当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的正科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统筹规划人社事业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科学开发、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加强预测预警,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员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休假审批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工勤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调配工作(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6.落实工资福利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管理
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指导用人单位执行本市最低工资制度。指导各单位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
7.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8.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调解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和重大案件。协调劳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维权工作。监督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9.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组织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内交流与合作,对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当雄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与人社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制度落地、待遇落实、基金监管和便民服务,核心职责如下:
1. 政策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规范发展。
2. 待遇保障落实。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保费征缴、待遇落实;完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医疗权益。
3. 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开药、串换药品、欺诈骗保等行为,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 定点机构管理。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服务监管、费用核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
5. 经办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异地就医备案、费用结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推进乡镇、村居医保驿站、IOT刷脸设备运维,落实医保便民代办、双语服务,打通牧区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6. 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管。依法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查处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医疗保障市场秩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整体承担全县稳就业、强技能、保社保、护权益、惠医保、守基金、优服务、育人才八大核心职能,聚焦牧区民生保障、农牧民增收、乡村振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以党建引领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公地点:当雄县当曲河东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东12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3:30-6:00
办公联系方式:0891-637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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